关于转发《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办法》及《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函
粤散办函〔2017〕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有关协会、企业: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受我办委托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经研究,我办原则同意该会制定的《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办法》及《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办法》和《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混协[2017] 5号)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关于转发《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办法》及《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函(粤散办函〔2017〕12号).doc